第(3/3)页 送到实验室的样本只有血液,三年的研究,随着越来越多的发现,让原主对森林狼的愈发好奇,甚至于可以说是迷恋。 终于,在样本缺失半年之后,原主留下了自己所有的研究成果,带着小组成员来到了这片危险又神秘的领域。 很可惜,她并没有活到亲眼看到森林狼的时候。 丁宝现在倒是看的清清楚楚,眼瞅着巨狼在自己面前进食,她面不改色,心底波涛汹涌。 野猪皮在它口中简直就是一块难嚼的橡皮糖,撕开皮肉,黑狼脚踩着野猪的脑袋,大口啃食着野猪背上的血肉。 吃播,丁宝看过许多。 现场吃播,她也曾经见过。 可现场看一头巨狼的吃播,那种身临其境之感,让她只觉得以前曾经生活过得社会都太过祥和美好。 人类也是野兽,贪婪进食的时候也是狰狞又残忍,可人类和真正野兽不同的是,他们不会把这种事情放在明面上,暗地里吃完一切后他们还会穿戴整齐的擦拭嘴角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。 丁宝还是习惯人类社会的进食方式。 不像现在,被野猪的血喷的满身都是。 黑狼食量很大,但眼前这头野猪更大,所以它也就吃了一半的肉,剩下的便被随意丢在一旁,惹得密林深处一众弱小的食肉动物虎视眈眈。 丁宝就是“弱小的食肉动物”之一。 她也饿啊。 进食结束后,黑狼又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,俯身趴下,脑袋垫着爪子,幽深的眼睛缓缓眯起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