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旅人 第三十四章 吃兔子-《剑殇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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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三个少年就是狼吞虎咽,很男子汉。

    然后,他们把剩下的骨头都丢给了毛球。

    宁君惜觉得,他们把毛球当成了狗。

    毛球自然不会吃,它可是吃金刚境以上妖兽的,虽然跟在这主人身边也没吃到过。

    它朝三个少年瞥了眼,跑进宁君惜怀里,慵懒伸了个懒腰,翻个肚皮,睡下了。

    小怪正巧也吃饱了,便趴到毛球肚皮上,啄了两下宁君惜的手,啾啾两声,也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毛球与小怪打出了默契,两个小家伙可以说形影不离了。

    三个少年有点尴尬,不过也只是几个呼吸,又闹作了一团。

    他们都很没心没肺。

    宁君惜比较安静,摸着毛球的肚子想着日后的行程。

    雪原位于郦州,郦州与蜀州,益州,堰州接壤,那先去哪个州呢?

    “距离这里最近的县城是哪个?”宁君惜回过神来问。

    “黄楠城。”林小康回答。

    “那就是堰州……这么巧?”宁君惜心里嘀咕。

    “小宁不去仲盛山?”林小岳诧异道。

    宁君惜摇摇头,他才看不上,不过也不能说出来,“不去了,我可不想当神仙。”

    “那多可惜。”林小波撇撇嘴,看了眼毛球。

    毛球睁开眼皮,冲他呲了呲牙。

    “去吧去吧。”林小康恐吓性建议,“正好我们同路,难得一遇啊,你一个人,十里路呢,冻死也没人给你收尸啊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,有咱们三兄弟,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啊。”林小岳挤着胖脸凑过来。

    宁君惜笑笑,先不说他对于这片雪原已经没多少留恋,再碰上老头子或者林家人,免不了又是一番波折,便摇摇头,“算了,我刚从这片雪里出来,便不再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三个兄弟都没听懂,互视一眼,相互眨眼。

    宁君惜想了想,好心提醒,“若是从这里出发,最近的雪莲应该往北走,至少还要十几里路,你们还要往里走?”

    三个少年完全没被宁君惜的一盆凉水泼到,反而如打了鸡血,瞬间兴奋起来。

    林小康一扬拳头,意气风发,“走啊,都走了一半了,为什么不走?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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