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海滨自行车道有便民之利,但也是风野公司赚钱工具,风野公司自然是希望更多人购买或租用他们的自行车。 然而,几个月前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群暴走族,将海滨自行车道搞得鸡飞狗跳。 所谓暴走族,其标志就是扮相怪异,行为夸张。 关于这一点,艾斯可以证明。 那些暴走族比起前世的杀马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,普通人见到他们会害怕是正常反应。 而暴走族觉得对方歧视他们,心情便会不爽,想要讨个公道什么的,却心里没有点逼数,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就和小瘪三没有什么区别。 艾斯只能说,如果在意世人目光,就不要当暴走族。 风野公司不是没有报警,只是这群暴走族的摩托车都是经过改装,性能比君莎小姐的摩托警车好许多,可以从君莎小姐面前轻松逃走。 不知道他们是运气好,还是情报能力强,他们总能避过君莎小姐布下包围网。 艾斯觉得后者可能性更大一点,毕竟对方脸上厚厚的粉底,亲老妈站在面前都认不出来,只要洗掉后就是大大的良民。 暴走族总的来说就是一群中二病加叛逆期的人,被君莎小姐追了几次,再加上骑行者们的举动刺激到了他们,从一开始只是任性、肆无忌惮的霸占海滨自行车道,到后来开始骚扰骑行者。 就像现在这样… “前面的小鬼,给我靠边停下,听见了没有!?” 艾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,再加上他双脚动力也比不过人家的改装摩托车,于是听到身后的厉声,他摁住手刹,靠边停下。 先是一阵引擎轰鸣在耳畔响起,然后一辆充满肌肉力量感的重型摩托车出现在艾斯的视野里。 车头改装金属骷髅模样,避震器上端被开成镂空的链条状,看上起蛮酷的,如果没有车身上贴着花花绿绿的贴纸的话。 视线顺着一双柳丁鞋向上移,夹克外套、骷髅衬衫,大链子,然后是一张宛如病死鬼模样的男人的脸庞出现。 有一说一,艾斯有点被吓到了。 他很瘦,整张脸涂得煞白,但是脸颊和眼睛位置却涂成了黑色。 你以为你是熊猫啊(╬◣д◢)!! 他看上去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人。 看着估计三十多公分高的鸡冠头,粉紫色的,在阳光照射下透着几分光芒,艾斯眼角抽了抽,感觉自己的审美遭受到了成吨的暴击。 就特么这幅尊容,没有报警把他抓起来已经算是心善了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