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柯南连连点头,眼中有好奇之色。 其他人给他普法,柯南很难去认同,也不会去听。 一个自我为中心的人,只坚持自己做的才是对的。 但如果是工藤优作,他就会认真去听,因为在他的观念里,他只认同他父亲。 “而在这种情况,诡辩就没有用,因为法律上的主观意识,又是依照一定的客观事实依据来分析的,强调‘非难可能性’。比如说有两伙贩毒组织在交易现场被抓获,这个时候如果毒贩狡辩毒品是自己捡来的,他不知道是毒品是当面粉来卖的,那这个所谓的主观就不会成立。” “所以犯人只能沉默!她就是凶手,就是犯罪了,所以没办法狡辩!” 柯南一脸兴奋,连连点头。 虽然其实还是没听懂,什么“非难可能性”,但就感觉自己懂了很多的样子。 “嫌疑人是不是真的凶手,还不能下结论。”工藤优作摇头,继而又自信地说道,“但就这个情况,按照常理来说,对方应该是没办法解决的。” 与此同时,台下被告席那边,被告选择沉默,代理人当然不能沉默。 面对九条玲子的询问,古美门没有说话,首先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工藤优作。 工藤优作对他报以微笑。 “这老小子,想搞我?” 古美门双眼微眯。 以他作为律师的专业能力,立刻就分析出了眼下的情况。 因为案发现场不能乱动证物,属于公共常识,嫌疑人去把证物上的按钮按了,存在非难可能性,不可能去争辩这种行为。 如果强行争辩,那就是诡辩,就中了对方的计了。 古美门暗暗思忖。 不愧是工藤优作,比他儿子要难对付一点。 所以,这里要换个思路。 于是,古美门轻咳了一声,看着证人席上的目暮警官,露出微笑的姿态。 “请问,这位证人警官先生,您肯定当时按下录音机按钮的,就是嫌疑人吗?” (本章完) 第(3/3)页